12732021.10.11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通知,现启动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根据通知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港澳台侨参评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在籍港澳台侨学生,参评学年无违纪、违规情况。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1.奖励名额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台湾学生奖学金: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1名。
2.奖励标准
本科生港澳台侨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评选程序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学校下发相关评审要求至学院,由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并按要求汇总学生相关信息(学生成绩汇总表需加盖学院章)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按照理工类、商科类、其他学科三大类,对学工部汇总的学生成绩分别进行排名,再按学生来源依次确定对应获奖等级。经相关部处评审后,最终形成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港澳侨学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两份名单将在学工部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上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待教育部批准后,获奖名单正式生效。
四、具体要求
1.提交材料:《2021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的纸质版)(附件1),汇总表中的成绩填写学生上一学年必修课初修初考加权平均成绩;《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
2.提交时间:10月15日前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daijianglin@ecust.edu.cn,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院章)及学生申请表送至徐汇校区大学生俱乐部202。
3.其他说明:《华东理工大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见附件6。
学工部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64252766/3361635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64252907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