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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遴选“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遴选“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17332021.08.02

为促进三国优秀学生深度交流,深化三国高校务实合作,中日韩教育主管部门于2012年开始联合组织实施“亚洲校园”项目,迄今已有三国39所知名高校的近4000名学生通过该项目进行交流学习。经中日韩三方协商一致,教育部国际司现启动“亚洲校园”第三期项目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院校要求

申报学院需与日韩高校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在三方院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组成联合体,向所在院校外事部门提交项目申请。

二、项目合作方式

1. 项目第三期共分两种合作类型:“亚洲校园”(中日韩三方高校)和“亚洲校园+”(中日韩三方高校+东盟国家高校),请各校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 合作高校应充分整合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紧密围绕优势学科专业,通过短期交换、长期交换或学位项目方式开展本科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层次学生联合培养。

3. 鼓励合作高校探索推进联合开发课程、互设教席、学分互认与学位互授等创新合作。

4. 参与项目学生原则上应在所有合作院校间实现流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可采取线上学习方式,所获学分的认定办法由合作院校协商确定。

5. 参与项目学生赴合作院校交流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及国际旅费负担办法由合作院校协商确定。


请有意申请的学院/个人于810日(星期二)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申请函扫描件(PDF格式)及中英文申请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至international@mail.ecust.edu.cn

国际司将会同日、韩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联合评审,计划于11月共同发布第三期项目入选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

1.   遴选通知

2.  “亚洲校园”项目联合申请表

3.“亚洲校园+”项目联合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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