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2026.05.11
为进一步支持和激励优秀本科生参与国际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校国【2020】3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国(境)外留学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年度外事工作重点及经费划拨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具有华东理工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热爱祖国、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平均绩点3.0以上或专业排名前40%*,申请时无不及格且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由学院出具书面证明认定
3. 出国(境)前已按要求完成学校派出手续流程,在外期间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履行按期回国(境)义务。
4. 申请资助前未受过学校任何类型的出国(境)交流资助。
二、资助类型及标准
每生在读期间同一类型项目只享受一次资助。
(一)第一类:国际高水平会议及竞赛类
1. 被录取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本科生,可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人的资助,用于报销国际差旅费、签证费和会议注册费等。
2. 代表学校参加高水平*国际竞赛,可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人的资助,用于报销国际差旅费、签证费和竞赛活动注册费等。
*由学院出具书面证明认定
(二)第二类: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类
本类资助仅面向参加我校协议单位联合国劳工组织都灵中心开设的以下项目:
1. 2026寒假意大利ITCILO全球青年论坛。
2. 2026意大利“未来领袖”国际胜任力暑期项目。
报名参加并完成以上项目,可申请人民币10000元/人的资助,用于报销项目费。
(三)第三类:国际引进课程类
参加并顺利完成我校同剑桥大学合作引进课程《神经网络与机器学习》者,可申请8000元/人的资助,用于报销学费。
三、申请、评审与答辩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期间登录学生国(境)外交流管理平台http://ws.ecust.edu.cn/apply/login进行资助申请,并完成提交。
(二)评审
1. 各学院于5月21日前在管理平台上对本学院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和推荐。
2. 通过学院初审和国交处复核的资助申请将提交本科生国(境)外留学交流项目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学生国(境)外交流管理平台https://ws.ecust.edu.cn/apply/login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产生最终资助名单。
四、资助发放流程
1. 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在完成交流学习归国后,根据审批同意的资助额度尽快准备相应电子及纸质版材料(报销注意事项待资助资格确定后,发至学生个人邮箱)。
2. 学生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徐汇校区逸夫楼209室)审核签字,随后自行前往财务处(研究生楼一楼101室报销大厅)办理报销。6月30日之前完成,如未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报销视为自动放弃。
3. 财务处将根据审批同意的资助名单及额度审核报销材料。
五、联系方式
杨老师,64252952,icen@ecust.edu.cn
六、其他
1. 每名学生在读期间同类型资助只享受一次。
2. 高水平国际会议或竞赛,由学院出具盖章说明予以认定。
3. 若平均绩点不满3.0,但专业排名达到前40%。学院需出具专业排名前40%的盖章证明予以认定。
4. 以上所涉金额均为人民币。
5. 未尽事宜,参照校国【2020】3号文执行。
6.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