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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99202021.01.2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我校也公布了《关于申请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关于申请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现对同学们在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项目申请常见问题

1、2021年申请政策有哪些新增变化?

12020年因疫情影响,允许申报人员录取后补交语言成绩,现因国内疫情已得到控制,2021年将调整回原有政策,申报时需提交合格的语言成绩。

22021年选派办法中增加对申请人参加其他考试的认可,如托福、雅思的家庭版,但须在报名阶段提交考试成绩以及国外拟留学单位出具的相关考试认可材料。

2、2021年的项目与往年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12021年留学基金委明确每年可资助不超过2名同一留学身份的人员赴国外同一导师处学习。每名外导给联培博或攻博生发放Offer建议不超过4人。计划申请同学可以提前向外方导师询问了解,或通过留学基金委报名网站的外导姓名栏目查询当前该导师计划接收学生人数(根据报名填表情况更新)。

22021年留学基金委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再提供学费资助。博士学位生类别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免学费证明。

3.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攻读博士学位生,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导师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和导师,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取得邀请信。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4、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的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中的单位吗?

“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已公布的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奖学金,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5、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在申请录取环节有何区别?

不可以。对外联系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人员,按照校内通知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对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人员,如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规定补充相关材料(校内申请时特殊材料上传到其他材料处),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6、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是否可以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

不可以。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7、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不可以。

8、如何得知所申请国家是否有特殊注意事项?

请参考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高水平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9

9.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具体由国内外导师商定。

10.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11.赴非英语国家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可否以英语成绩申报?

可以。但如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提交相应语种的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选派办法第十七条。

12.外语要求中第二条,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如何认定?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

1)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可认定留学期限、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① 曾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曾在国外工作或交流学习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工作或交流学习单位出具的在外工作或交流学习的证明。

1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如何认定?

获得WSK考试合格证书。

14.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外语成绩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是的。雅思、托福、WSK和韩语(TOPIK)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15.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但必须在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中明确说明最终目标为攻读博士学位,且为无条件转博。另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以及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不能申请赴国外硕博连读。

16.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221231日);国外指导教师信息;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及工作语种;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无需包含此项)。

17、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该如何表述?

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明确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18.如取得多个外方院校的邀请信,申请时是否可申请多所院校?

不可以。申报时只能申请一所国外院校,并提交该院校的正式入学通知/邀请函。

19.是否需在申报前取得外方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是的。申请者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其为必要的申请材料之一。

20.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必须依托外方院校与本校已有协议?

联合培养博士生无需提交国内外院校的合作协议,但在对外联系阶段,应主要请国内导师帮助对外联系、与外方导师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国内外导师间应已有国际合作基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提高留学效益。

21.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身心健康是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之一。申请者在申请前,应事先了解自身的身心健康状况及留学目的国的生活条件及健康要求,判断自己是否适合长时间出国留学。多数留学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需获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由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http://jxb.shisu.edu.cn)、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gdzwfw.gov.cn)审核合格后方可派出。具体信息请登录上述3个留学服务机构的网站查询。

22.高水平项目评审中,基金委的基本选拔标准有哪些?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进行选拔。

评审包括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

1)材料审核环节

主要审核:

-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如年龄、外语水平条件等。

-申请材料是否合格,如申请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2)专家评审环节

专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

-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战略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

二、校内申请常见问题

1、学校对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有什么补充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保留本校学籍,但出国前须办理派出手续。

2、校内申请程序和途径有什么变化吗?

校内报名首次采用线上形式,报名地址:http://ws.ecust.edu.cn/apply/login。操作方式可查看该网站上的手续流程。

3、提交校内申报材料的内容是否发生了变化?

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内容没有变化,请同学们参考《关于申请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查看校内申请材料。

4、校内申请阶段想撤回材料修改如何操作?

在院系未提交到学校审核的情况下,请联系本院负责项目申请的老师进行退回操作。

5、学生向院系提交各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是什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部分CSC合作奖学金项目):3月5日前完成线上(http://ws.ecust.edu.cn/apply/login)报名,310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初审材料。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5日前完成线上(http://ws.ecust.edu.cn/apply/login)报名,510日前应完成校内报名并向学院提交申请初审材料。

6、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完成CSC网上申请?完成CSC网上申请是否说明获得了学校推荐资格?

申请人应于310-31日(攻博、部分联培)、510-31日(联培)完成CSC网上申请。

完成网上报名并不意味着获得了学校推荐资格,只有通过学院及学校评审的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材料才会最终上报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学校将于412/612日前公布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人员名单。

7、如有多位导师的,涉及中方导师签署意见的材料,应由哪位导师签署?

有多位导师的,可由主导师签署,也可由主导师及副导师共同签署。主导师需与学校导师库信息一致。

三、基金委系统填报常见问题

1、如曾通过信息平台申请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本次是否可重新使用上次填写的申请表及上传的材料再次进行申请?

不可以。再次申请需使用重新注册的账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后,在线提交,以往的申请记录与本次申请无关。

2、项目申请人填报CSC系统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建议申请人提前上网(apply.csc.edu.cn)注册为用户(选择拟申请类别的表格),并试填相关申请表内容,待正式开网后提交。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留学身份一旦确定后则不可更改,如需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2)申请人需将所有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平台,由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纸版材料仅提交给学校评审并存档(部分项目需要向外方提供对外联系材料)。因此要求申请人保证提交的纸版申请材料与网上最终上传材料一致,并确保扫描件的质量(请扫描相关材料的原件,例如成绩单原件等),以便于专家评审。

3)请注意因学校无权在网上撤回或修改申请人上传的各项材料,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完整、可以正常打开预览、上传材料与实际申请情况相符(留学期限、外语合格等)。

4)一旦纸版申请材料提交学校审核后,将会生成一个序列号,如果没有收到学校正式通知,请不要在网上提回或修改材料(会导致序列号变动)。

5)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网申截止前重新提交材料,或网申材料与纸版材料不一致的情况,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网上申请报名系统中没有申请人的拟留学单位,可否申请添加?

可以。一些留学单位特别是科研院所暂时不在信息平台所列留学单位列表内,申请人在线申请时,可按相应提示办法及流程,申请新增留学单位。

4.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外文)与基金委信息平台填报时的研修计划是否为同一材料?

不是。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以附件方式上传)是申请人、国外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应为外文。而信息平台中填报的研修计划为在网上申请表中填写,应为中文,篇幅有限,简要表述即可。

5.在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时,如果学习专业与留学专业不完全一致,应该填写学习专业还是拟留学专业?

应填写拟留学专业名称及其对应的二级学科代码。

6.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保证材料真实,确保材料上传齐全;可用荧光笔标注重点审查内容。

2)请按提示详细填写研修计划,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材料;

3)国内外导师信息应准确、清晰,国外导师简历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务必杜绝从其它途径复制或过于简单的导师介绍;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研修计划必须由中外双方导师共同签字;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计划由外方导师签字;

5)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请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

7.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学校接收前可提回自行进行修改,但是一旦学校接收后就无法提回申请表了。如确需在学校接收后修改,需联系负责老师退回,并在项目申报系统关网前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操作具有极大风险,建议在申请表首次填写完成后,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

8.我有其他问题怎么办?

在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布的通知及文件后,仍有疑问的可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四、校内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邓老师,dengzhonghua@ecust.edu.cn

2021年公派留学项目交流群(QQ):74017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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