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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申请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学生类)的通知

关于申请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学生类)的通知

25072021.01.20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特别养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我校艺术类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各类别详情如下: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12-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12 个月):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009)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流程

    1.材料提交:310日前,申请人将登录http://ws.ecust.edu.cn/apply/logi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录取通知书/邀请信(或录取意向书)、外语水平证明。并将申请材料(附件1)纸质版交至所在学院。

     注:线上报名信息提交后请及时提醒导师(研究生)、辅导员(本科生)完成线上审批。

    2.学院推荐:315日前,学院完成对本学院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对拟推荐的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此外,对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出具评审意见。将《单位推荐意见表》《评审意见表》《推荐名单》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正式网申:310-31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4.校内评审:学校国家公派学生留学项目选派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与联系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http://ice.ecust.edu.cn/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64250859

    E-mail: dengzhonghua@ecust.edu.cn;

    地址:徐汇校区逸夫楼206办公室

    3.2021年公派留学项目交流群(QQ):740175809

附件:

1、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310日前提交3-14项,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用燕尾夹固定。所有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所有材料请扫描备份以备网申之用,需要签字的文件请扫描签字后的)

3、选派办法

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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