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372019.04.19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鼓励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参与对外交流学习,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为更好地实施该项工作、规范经费使用,根据《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境)外学习项目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具有中国籍(包括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原则上要求平均绩点3.0以上,或专业排名前40%),且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并未收到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3. 承诺认真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履行按期回国(境)的义务;
4. 对于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市教委或外方资助的学生不在此资助范围。
二、资助项目及资助模式
1.重点项目
(1)法国化学工程师联盟3+3项目
2016级、2017级和2018级FGL3+3项目在校学生本学年法语平均成绩达到年级总人数前30%的,可申请法语培训费补助人民币20000元/人。资助候选人数不是整数的,小数部分自动向上取整。往年已获得此项资助的不可再次申请。
(2)英国谢菲尔德大学3+1+X项目
被谢菲尔德大学3+1+X项目录取的学生,可申请生活补助。资助共分为三档,第一档:GPA不低于3.5,且雅思成绩达到6.5/托福成绩达到88分者,补助金额为人民币80000元/人;第二档:GPA不低于3.0者,补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人;第三档:其他情况者(GPA不低于2.5),补助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人。获得资助后退出项目的,需返还学校全部资助金额。
(3)英国牛津大学寒暑期项目。
被牛津大学寒暑期项目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人的资助,用于报销国际差旅费、签证费和学费等。
2.长期项目
被世界排名(THE、QS、ARWU)前200或专业排名前50*的高校录取参加2+2/3+1等一学期以上交流项目者,可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元/人的资助,用于报销国际差旅费、签证费和学费等。已完成交流学习并于本年度回国、且未曾申请过资助者,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
*专业排名由学院和国交处共同认定
3.寒暑期项目
被世界排名(THE、QS、ARWU)前200高校录取参加寒暑期项目者,可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人的资助,用于报销国际差旅费、签证费和学费等。
4.特殊项目
被录取参加模拟联合国国际会议、高水平*国际会议、竞赛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可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人的资助,用于报销国际差旅费、签证费和会议注册费等。
*由学院认定
三、申请与评审流程
资助的申请和评审工作于每年5月和11月进行,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学生国(境)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并交所在学院。申请截止时间:第一批为2019年5月15日;第二批为2019年11月15日。
2.各学院对本学院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和推荐,在《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学生国(境)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连同纸质盖章版《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学生国(境)外学习项目资助推荐人员汇总表》一起汇总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icen@ecust.edu.cn。学生绩点未达到3.0者,学院还需为其开具专业排名40%的证明。学院报送截止时间:第一批为2019年5月20日;第二批为2019年11月20日。
3. 资助推荐人员名单经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同意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果无异议,再予以资助。
四、报销流程
1. 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需在完成交流学习归国后的一个月内,根据审批同意的资助额度准备相应电子及纸质版材料(详见附件中的报销注意事项):
2. 学生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徐汇校区逸夫楼
206室)审核签字(每周一、四下午13:30至17:00),随后自行前往财务处(研究生楼一楼101室报销大厅)办理报销。
五、其他
1. 报销所需材料及要求以财务处规定为准。
2. 本年度资助经费原则上不得跨年使用。
3. 本资助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有。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