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
EN
出国出境Abroad
各国签证要求>突尼斯共和国(突尼斯)

突尼斯共和国(突尼斯)

141422017.06.02

  一、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赴突尼斯入境30天内(含过境)免办签证,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如欲停留超过30天,也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但在入境后并于上述期限终止前依照突方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
  二、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办理签证,停留3个月以下短期商务签证所需材料:
  1、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不含送签北京使馆来回路程时间)。
  2、二表(须大写字母打印)、二照(半年内彩照)。
  3、邀请函(须标明具体访问目的、联系电话,使馆要求最好提供原件)。
  4、派遣单位出具的派遣函或工作证明(单位信笺纸中、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另须注明出访人员的职位)。
  5、往返机票订单。
  6、旅馆订单。
  7、护照复印件二份。
  8、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