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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签证要求>莫桑比克共和国(马普托)

莫桑比克共和国(马普托)

133192017.06.0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莫桑比克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6年5月14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莫桑比克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
  如欲在莫桑比克境内停留逾30日或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莫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二、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
  1、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不含送签北京使馆来回路程时间)。
  2、一表、两照。
  3、邀请信。
  4、莫桑比克籍邀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非莫籍邀请人提供居住证复印件。
  5、莫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莫邀请公司更新至当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7、单位出差证明(须加注申请人联系电话,信笺纸上须有派遣单位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8、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9、全程机票订单。
  10、护照复印件
  12、黄热病疫苗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3、一般发给三十天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
  三、持联程机票,过境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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