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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

198132017.06.02

  一、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二、持公务普通护照者由外交部领事司统一向使馆申办签证(5个工作日,不含送签北京使馆来回路程时间):
  1、一表、二照。
  2、吉外交部确认件号(由邀请方向吉外交部申请)。
  3、派遣单位的中、英文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中、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的出差证明样式)。
  4、派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护照复印件。
  7、外交部领事司出国签证事项表(由我处代填)
  8、出国任务批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过境签证,需提供:
  1、一表一照。
  2、前往国的签证。
  3、机票订单复印件或火车票复印证。
  4、最多可以办理7天过境签证。
  四、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提醒:吉尔吉斯自2016年11月4日起执行新《移民法》,所有外国公民在吉停留超过5个工作日,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册登记,不超过5个工作日则无须办理。根据吉方规定,持公务普通护照须前往居留所在地的吉国家注册局分支机构办理;持外交和公务护照则凭中国驻吉使馆照会到吉外交部领事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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