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92018.09.14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校国[2013] 2号)(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的规定,为发挥好专项基金在资助学生参加国外(境外)学习、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方面等的作用,现就申请2018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第二批)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我校具有中国籍(包括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平均绩点3.0以上,或专业排名前40%)、家庭经济困难;
3、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且无违纪行为(含通报批评);
4、对于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外方全额资助的学生不在此资助范围。
二、资助项目及资助模式
1. 重点项目
(1)FGL中法班
按照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在校FGL中法班学生本学年法语成绩年级排名前60%进行评定(小数部分自动向上舍入取整),给予一次性法语培训费补助。
(2)英国谢菲尔德大学3+1+X项目
对于成功获得对方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并最终赴英学习的学生,给予奖学金补助。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不再享受此项资助。获得资助后退出项目的,需全额返还学校资助金额。
(3)英国牛津大学暑期项目。
对于经过校内公示并成功赴英参加学校组团牛津大学暑期项目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资助。资助以学校统一购买机票形式发放。(出票后改签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2. 长期项目
对于成功录取并赴世界大学排行榜(THE、QS、ARWU)前200,或专业排名前50*的学校进行2+2/3+x等一学期以上项目学习的学生进行资助。给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和保险费等费用资助。资助以报销形式发放。往年参加项目于今年回国、且未曾申请过资助者,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谢菲尔德大学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专业排名由学院和国交处共同认定)
3. 暑期项目
对于成功录取并赴世界大学排行榜(THE、QS、ARWU)前200的学校参加暑期项目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和保险费资助。资助以报销形式发放。牛津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4. 短期项目
成功赴海外参与国际模拟联合国会议、高水平*国际会议、竞赛以及赴海外高水平*院校机构短期实习或科研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保险费和会议注册费等的资助。资助以报销形式发放。
(*由学院认定)
三、学生申请
学生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专业学院。
申请截止时间:第一批为2018年6月1日;第二批为2018年11月2日。
四、学院审核和推荐
各专业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在“华东理工大学参加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申请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学生国外(境外)学习项目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一起汇总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4252657;地址:逸夫楼206室)。
2018年分两批受理各学院资助推荐,第一批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8日,第二批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9日。
五、学校审批和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经评审同意的拟资助名单公示后再予以资助。
六、报销流程
受资助学生原则上须先支付参加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的全部费用,完成国外(境外)学习任务后,再根据审批同意的资助额度办理报销手续。具体报销注意事项如附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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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