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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申请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请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78062020.01.03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特别养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我校艺术类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各类别详情如下: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12-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12 个月):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和《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45)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流程

    1.材料提交:39日前,申请人将《报名表》(附件1)和申请材料(附件2)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313日前,学院完成对本学院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对拟推荐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将《评审意见表》《推荐名单》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正式网申:310-31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4.校内评审:学校国家公派学生留学项目选派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与联系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http://www.csc.edu.cn/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http://ice.ecust.edu.cn/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64250859

    E-mail: dengzhonghua@ecust.edu.cn;

    地址:徐汇校区逸夫楼206办公室

 

附件:

1、报名表

2、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39日前提交3-14项,按顺序整理,报名表放在最上。无需装订,用燕尾夹固定。所有上交材料不予退还。所有材料请扫描备份以便网申之用,需要签字的文件请扫描签字后的)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

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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