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二、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
1、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不含送签北京使馆来回路程时间)。
2、二表、二照(贴在签证表的右上角)。
3、护照复印件二份。
4、邀请函(传真件)。
5、苏丹外交部发给苏丹驻华使馆的批文(出访团组须确认苏丹外交部已将批文传真并提供返签号,否则使馆不予受理,苏丹驻华使馆传真:010-65321280)。
6、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但还须注明允许其出国等内容)。
7、经济担保证明(如邀请方承担,邀请函中注明;中方承担,派遣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经济担保证明样式)。
8、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具的健康证明。
9、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10、一般发给一个月有效的短期签证。所有长期签证一律到苏丹国内办理延期。
11、过境须申办签证。
12、使馆每周一至周三10:00~10:45接受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