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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达加斯加民主共和国(塔那那利佛)

87102017.06.02

  一、所需时间:10个工作日。
  二、一表(2009.3.1起启用新表,表格请至签证处领取,法文填写),一照。
  三、团组名单表一份。
  四、经过公证的邀请函原件。
  五、邀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有效居留证复印件。
  六、邀请公司的章程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派遣单位中、英文对照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中、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但还须注明出访人员的职业)。
  八、派遣单位的经济担保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经济担保证明样式)。
  九、派遣单位章程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往返OK机票订单。
  十一、考察计划书。
  十二、出访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公证书(中、英文)
  十三、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十四、过境必须申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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