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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共和国(塔林)

137832017.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欧洲联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于2016年3月3日起临时适用。
  协定规定, 中国持有效外交护照的公民, 在爱沙尼亚旅行且在申根区域每180日停留最长不超过90日, 免办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持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
  一、所需时间:10个工作日左右。
  二、邀请函原件。
  三、一表,在线填写,网址:www.peking.vm.ee/chn,表格打印后签字。一照(半年内近照,白底35mm*45mm)。
  四、单张保额在3万欧元以上的国际旅游及医疗保险复印件,原件请出访时随身携带。
  五、机票订单。
  六、旅馆订单。
  七、身份证复印件。
  八、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九、领馆每周二、五受理签证。


  **中国公民赴波兰等六个申根成员国注意事项    为避免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在比利时、德国、法国等申根国家转机前往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六个免签申根成员国受阻,外交部领事司谨提醒:根据双边协议,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可免签赴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六个申根成员国,但须乘直航前往上述六国。免签人员如过境其他申根国家前往上述六国,须提前办妥有关申根国家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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