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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申报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校候选人的通知

21572018.12.05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办法,现拟在全校遴选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候选人。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及项目选派要求推荐项目候选人,于1218日前将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名单排序)及推荐人材料(含个人申请表、邀请信或邀请意向、外语水平证明、科研项目及论文目录、个人简历及个人承诺书)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iao@ecust.edu.cn,被推荐人个人申请表、承诺书以及学院汇总表由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后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一、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申请时间

41-15日申报;

第二批补充申报待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

 

三、申请条件

1、学院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后人员须经人事处同意后方可申报。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

5、申请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6、在出国期间能认真完成既定的出国研修计划,回国后完成考核指标(至少完成一项):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2SCI/SSCI高质量论文;

2)推动国际合作项目立项或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3)教学上开设一门双语课程或全英语课程。

7、申请要求及材料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当年的选派办法为准。

 

四、派出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6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联系人:张闻

电话: 64251149

邮箱:iao@ecust.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1130

附件一、华东理工大学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学院填写)

附件三、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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