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02018.03.28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与日本东京经济大学间的交流协议,2018年秋季学期我校可选派1名在读本科生,前往该校交流学习。
东京经济大学于1900年建校,1949年开设大学教育的日本私立大学。东京经济大学设有经济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营学院(经营学、流通企划学)、交流学院(交流学)、现代法学院(现代法学)。东京经济大学是一所拥有悠久传统的文科综合大学,拥有牢固的建学精神,即积极进取和责任与信任。该校的“参与现代企业、学习尖端知识、跻身国际竞争”的办学理念延续至今,学校强调与时俱进的建校精神,重视培养学生的勇担责任、忠诚为人的品德,注重提高学生的技能,使学生通过所学专业服务于社会。
现就该项目人选的申请和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1、交流时间:赴日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2、外语要求:日语N2以上(含N2)。
3、学习形式:我校学生在日方学校作为非学位国际学生注册入学就读。
4、学习内容:在日本东京经济大学进行课程学习。
5、费用:留学期间,免交东京经济大学学费。学生在日本生活费、保险费、住宿费、往返国际旅费及办理出国签证费等自理。
二、报名对象
我校外国语学院、商学院全日制在读二、三年级本科生。
三、选派要求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平均绩点3.0以上。
3、具备熟练日语运用能力。
4、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学生家长同意,并承诺承担学生在日本学习、生活的费用。
6、须严格执行交流计划,不可延期。结束交流学习后,须按时返回所在学院。
四、申请与推荐
学生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国(境)外校际学生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后推荐。学院汇总后于4月17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华东理工大学国(境)外校际学生交流项目申请表》;
(2)申请人日语能力证书复印件一份
(3)成绩单复印件(含绩点)
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4月17日前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日方进行选拔。
报名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1-64250646
Email: dengzhonghua@ecust.edu.cn
报名受理地点:请咨询各相关学院负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