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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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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FH Lübeck 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研究生交流项目

86632019.06.11

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中德工学院“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交流项目。

   “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是华东理工大学一个面向全校、开展与德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和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平台。为进一步推进以联合研究中心为平台的合作与交流,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研究与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机制,联合研究中心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Lübeck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联合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申请了设立“中德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经DAAD批准,该项目从2006年开始执行。

   根据该奖学金项目规定,华东理工大学每年将选送不少于4名在校硕士研究生,作为交流硕士生前往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参加双方的合作研究,并进行联合培养,交流时间为一学期(5~6个月)。交流硕士生在德免交学费,德方从该奖学金项目中支付交流硕士生在德住宿费和医疗保险费,同时提供生活费300~350欧元/月/生,并支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不超过700欧元/人)。 

 

要求与专业:

一、候选人的条件与要求

    1. 华东理工大学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或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已修满硕士阶段的学分。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 具备熟练的英语或德语运用能力。

    4. 须严格执行交流计划,不可延期。结束交流学习后,按时返回原所在学院,在中方导师指导下继续完成学校规定的硕士生培养任务。

二、报名交流学生的专业范围。

    华东理工大学工科类、理科类、管理类专业。

 

培养与管理:

1、根据联合研究中心合作双方确定的合作研究课题,交流硕士生在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参与联合研究中心具体课题的研究,并由双方教授联合指导硕士生的学位论文。

2、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不负责交流硕士生的理论课程教学,不向交流硕士生颁发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3、参加本项目的硕士生的对外身份是中德工学院交流硕士生,中德工学院负责交流硕士生的对内和对外协调管理,但不负责具体培养和指导。交流硕士生在华东理工大学校内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

4、交流期间的具体培养方案和联合指导形式,由派出方和接受方教授共同协商决定,并由双方导师具体联合指导。

 

选拔程序与时间:

一、选拔程序

1、学生可在征得指导教师书面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备妥中文和英文自荐信(附简历)各一份。申请表见学校通知。

2、各相关学院推荐1~2名候选学生,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院。

3、由研究生院、中德工学院完成初步审核,由中德工学院将所申请的交流硕士生信息交至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

4、在德方确定初步人选后,由国际合作交流处、中德工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并提出最终推荐交流学生人选,交学校审批。

5、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名单提交德方确认,并完成邀请。

二、选拔时间

 留意中德工学院网站http://zdgxy.ecust.edu.cn/学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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