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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归国手续

83102019.06.11

一、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回国报到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回国后,到所在专业学院报到,凭护照原件、居留卡等到国际工程师学院验证签证有效期后凭护照原件到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办理学籍及津贴恢复手续。
地点:研究生楼819(研究生院)
电话:64251021
注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需办理此项手续。
 
二、《提取保证金证明表》校内审核
1.审核:国际工程师学院
2.地点:徐汇校区励志公寓206室
3.电话:64250646
4.具体要求:
(1)提交护照复印件(有照片及签证页)、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攻读学位人员需提交)、研究生院出具的护照收缴单复印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华东理工大学公派留学人员归国报告(研究生项目)》(导师及学院签字的纸质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及留学期间照片电子版1-3张。
(2)留学回国人员自行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提取保证金证明表》,按照此表中各项目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后,到国际工程师学院审核(第四部分留学人员国内推选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国际工程师学院项目老师填写)。

(3)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使用申报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选择“回国事项——申请提取保证金/回国报到”,按要求提交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显示办理进度。


华东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归国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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